外边吃苦受罪,在家里又不缺吃缺穿,而且父亲还经常给我零花钱。
记得那会儿我和西邻的小兵哥哥,经常一块儿进城看电影,看人家打台球,玩气枪射击,还烫了个大爆炸头,穿着时髦的高跟鞋,牛仔服,和那时候最流行的大喇叭裤,裤脚有九寸宽,盖在脚上拖在地下,如同两个大扫把。追赶新潮的我们,又一人花了十块钱,买了一条白色的休闲裤。然而,当我们放牛时,那洁白的裤腿,却经不起牛缰绳的磨蹭,很快就变成了黄黄白白的花裤子,那一块块的泥斑,洗都洗不干净,母亲责怪我说,不该买这种衣服。 说起买衣服,记得有那么一年,我打工回家,挣了几百块钱,便进城去跟表哥一块买衣服,在他那卖服装的女同学那里,买了一身西装,大约花了将近五百块钱,回来父亲唏嘘着说,这身衣服,值一头牛钱。其实当时那,乳白色只有一个扣子的大西服,听表哥那位女同学说,由于价钱太贵,总共也没有进几件,所以也不太好卖,老板准备退回去的,但是表哥心仪已久,并且早已不止一次的试穿过,可是他没有钱买,特意让同学多留了一段时间,所以撺掇着我去将它买了下来,但因我的身材跟表哥相比,毕竟矮小了一些,穿着一点也不合身,但花了好几百块钱,我也舍不得将它送于表哥,后来便在我的衣柜里挂了好长时间,也没有怎么穿过。想起当时那份儿追逐时髦的心境,真是太不合时宜了。
说实在的,那会儿,在我们村中这些玩伴里,属小兵我们俩富裕,所以追赶时尚的新潮,我们俩算得上是领航者。
因小兵经常在城里打工,自己赚钱,我在家里和父亲做豆腐,时常还出门给人做菜,都能有一定的收入。所以当时的我们家,也算是比较富裕的,每次伸手跟父亲要钱,从来都没有要不着的情况,我说要十块,父亲没有给过九块九,即使暂时手头不方便,也会许个一天两天以后再给,但从没少给过我钱,因此当我提出要出远门打工的时候,父母亲都不同意,他们认为,从来没缺过我想要的东西,所以我没有理由,要出远门去打工挣钱,我是最小的一个孩子,在他们眼里,也是最宝贝的一个,所以是舍不得我远走的。
只因流年清浅